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学位[2016]23号

有关省(区、市)学位委员会:

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主管部门。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进行。

附件:

1. 2016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2. 2016年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返回列表
上一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